加拿大法轮功内讧:大法弟子对杨松岭等“用生命担保”的质疑

【谁在替师父传话?】是传达师父的意思,还是借师父之名?——大法弟子对 Kevin 杨等、“用生命担保”的质疑

falunhub.org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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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说法称,FalunHub 在私下传播《关卫东案件——法庭之外的暗流涌动》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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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有此传言,FalunHub特意找来全文查阅,并逐条审视,把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梳理清楚,写成下面这篇分析。

刊出本文,不表示本站是原文作者或最初传播者,也不表示认同原文的全部内容。

大纪元前财务总监关卫东于2024年6月3日首次出庭,声明不认罪。他与同案被告黎文洪坚持这一立场近两年。辩方对三个核心问题提出质疑:资金来源、被告是否真的“主观明知”,以及交易的性质。据《暗流涌动》,连内部一些主张认罪的人也曾认为,二人并非故意犯罪。

坚持打这场官司,代价很大。大纪元在律师费上花了近2,000万美元;黎文洪在越南的家人和同修出资约70万美元。保释期间,关卫东不得不靠学员的经济资助生活。

然而,仅仅十天之内,二人先后认罪:黎文洪于2026年6月29日,关卫东于2026年7月9日。

转折点:“师父同意认罪”?

据《关卫东案件——法庭之外的暗流涌动》(以下简称《暗流涌动》)一文,在关卫东认罪前的最后一周,多人轮番到他家中劝说,从早上6点一直到晚上12点半。

加拿大新唐人负责人王绍久提出了一条分量格外重的消息:师父同意关卫东认罪。他还称,包括 Kevin 杨在内的三人“用生命保证”这一消息来源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直到签字认罪前夕,关卫东仍要求核实。他发短信给正在劝说他的人,请对方和 Kevin 杨确认这一消息确实来自师父;如果不实,他们都逃脱不了罪责。他得到的回复只有一句:“我确认,用生命担保。”随后,关卫东签字认罪。

黎文洪一案也有类似情节:他被告知,有人已托人上山问了师父,并得到带话,让他认罪。被点名与传达这一消息有关的人,事后予以否认。与此同时,他还被告知律师费已经用尽。

两项认罪决定的代价

据材料中引述的案卷记录,关卫东同意政府没收相当于6,700万美元的款项;黎文洪也承认6,700万美元为犯罪所得。2026年7月20日生效的ECF 212没收令,授权政府追缴这笔款项、查封大纪元曾经使用的两个账户,并追缴可替代资产。

在我们掌握的材料中,尚未见到有信息表明两名被告从上述款项中直接获得个人利益。这一点需要与认罪程序中已承认的内容明确区分开来。

后果并不只在财务层面:

  • 名声与信誉:认罪记录可能被用来攻击大纪元和法轮功,而不论此前围绕证据有过怎样的争论。
  • 讲真相面临困难:面对当事人本人已经认罪的质问,如果无法回答案卷中的具体问题,关于迫害的泛泛解释就难以令人信服。
  • 失去庭审抗辩的机会:围绕“主观明知”要件、交易性质和各方角色的疑问,已无法再经由两名被告所放弃的庭审途径,在陪审团面前得到充分检验。
  • 连带的法律风险:《暗流涌动》提到,一封含有“我想师父知道会很高兴”一句的邮件被转交检方,用来支持关于“主观明知”要件的论证。这引发了一种担忧:与师父相关的信息有可能在案件中被作出不利的解读。
  • 财务损失:6,700万美元的没收款项,加上追缴可替代资产的权利,构成重大风险;近2,000万美元的律师费也已经付出。据《暗流涌动》,到2026年5月,大纪元已开始亏损。
  • 内部先例:如果一句“师父说了”就能取代对信息的核实和独立判断,那么一项重大的法律决定就可能被未经证实的消息来源左右。

中共得到了什么好处?

  • 增添宣传素材:认罪记录可能被中国的宣传机器利用,用来强化针对法轮功和大纪元的指控。
  • 同时打击名声与财务:巨额没收加上认罪记录,为对手攻击该报及反迫害运动的信誉提供了更多依据。
  • 削弱在美国的地位:大纪元可能在读者、政界和政府机构面前遭受长期的信誉损失。
  • 符合海外施压战略:追查国际认为,反法轮功的行动已扩展到法律、舆论和内部渗透等战线,其中大纪元和神韵都是目标。

不过,究竟哪一方真正得利、得利到什么程度,需要依据证据来评估,不能仅从认罪结果推断。

核心问题:是谁替师父作了担保?

回到最关键的情节,《暗流涌动》记载,王绍久用“师父同意关认罪”这一说法劝说关卫东,同时援引了包括 Kevin 杨在内三人的担保。

Kevin 杨是加拿大佛学会背后实际管事的人;加拿大佛学会始终遵从并执行 Kevin 杨的一切决定。

这不只是内部的事。当一条被说成出自师父的消息被用来影响一桩刑事案件中的认罪决定时,问题还涉及被告作决定的独立性,以及对司法进程造成的后果。

一、“师父说了”:举证的责任在传话的人

在大法修炼人中间,“师父说了”四个字,实际上要比任何法律意见、人情劝说都重,而且普通学员几乎无从核实。一旦相信是师父说的,往往大家就放下了自己的判断。正因如此,借这四个字传话的人责任最重——他必须清楚消息从哪里来、自己是否获得授权、有没有把个人意见说成师父的意思。

假传师父的话,把未经核实的说法当作师父的话传下去,把自己的判断说成“师父同意”,明知无法核实却以个人信誉担保,后果都一样:别人以为在听师父的,其实是在听某个人的。

《暗流涌动》问:“师父是考你的人,会告诉你答案吗?那不成作弊了吗?”修炼中的关口,是要弟子在法上悟、在法上过;拿“师父说了”替人做决定,取代的不只是别人的判断,还夺走了别人在法上走过来的机会。所以,举证的责任永远在传话的人,而不在被要求相信的人。

二、过往的假传师父的话事件:Kevin 杨与“五点消息”

这不是 Kevin 杨的名字第一次与未经核实的“师父的话”连在一起。2026年9月的《加拿大修炼环境》一文,在“长年‘乱法’,搞‘一言堂’”一节中回顾了2025年8月的“五点消息”:这则消息以“师父请媒体同修代为转达……”开头,Kevin 杨等人参与传播并要求广泛转发,消息随即流传到世界各地的学员中。该文同时提到,2025年8月底,明慧编辑部发布《辟谣.师父评语》,提醒学员警惕所谓“师父在哪讲了什么什么”的热门消息。据相关评论文章转述,Kevin 杨事后在辅导站回复:“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没把握好。”

按 Kevin 杨自己的说法,这只是没把握好。但加拿大佛学会确如开头所述对 Kevin 杨一概照办,Kevin 杨的“要求转发”到世界各地乃至其他国家,总共影响数万人不止;

试想,若换作普通学员,把未经核实的“师父的话”传到世界各地,恐怕很难以一句“没把握好”了结,甚至可能被佛学会扣上“乱法”乃至“特务”的帽子——问题不在谁该被扣帽子,而在同一把尺子是否用在每个人身上。

何况此事只留下这一句“没把握好”;消息究竟从哪里来、谁让传的,都未见下文。这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但Kevin杨确实有过假传师父的话的前科,不到一年后再听到“师父同意”时,大家是否应该多一分警觉?

三、最后一周事件:“师父同意”是怎样送到关卫东面前的?

据公开报道,关卫东于2026年7月9日承认参与涉及犯罪所得交易的共谋,相关金额据称至少6,700万美元,案件涉及《大纪元时报》相关账户及其他实体;具体罪名与金额以美国司法部公告及法院文件为准。他曾任大纪元财务总监,检方指控的案发期间为2020年至2024年5月。

此前两年,关卫东与同案的越南同修黎文洪一直不认罪。辩方认为,检方未能厘清三个关键问题:被指为犯罪所得的款项从何而来,两名被告是否明知这一来源,以及这些交易的真实性质。值得注意的是,就连内部主张认罪的人,也曾认为二人并无犯罪故意。候审期间,关卫东获保释在外,被停职,生活只能靠普通学员自掏腰包资助来维持。

但是戏剧性的转折,发生在庭审前最后一周。据《暗流涌动》:

  • 媒体管理层和支持认罪的人士轮番进驻关家,加拿大佛学会成员之一,王绍久也在劝说者之列;他们从早上6点到晚上12点半连轴劝说,并提出愿代表关卫东与其律师商谈认罪协议。这轮劝说由个别负责人安排。
  • 王绍久以“师父同意关认罪”相劝,并称 Kevin 杨、他本人和一位佛学会方面的负责人三人“用生命保证”消息来源属实。
  • 劝说者还保证“有人能帮助推动川普总统给予大赦,因此不用真正坐牢”,称办成的几率很大。其间还流传着一种说法:“如果此案开庭审理,师父可能受到牵连,甚至要出庭。”
  • 7月7日法院筛选陪审团,关卫东反复查看出庭证人名单,确认师父根本不在其中。
  • 签字前夕,关卫东仍在追问,要求再次确认:真是师父让签字认罪的吗?主导劝说认罪的人(该文称“主导认罪者”)随即发来短信,引一段据称是师父的“原话”,大意是:不签,罪恶极大;签了,“哪怕人中有一些牺牲,法中得到的更多”,那才是救了众生、维护了法。该文认为这段“原话”系编造,为免传播假经文之嫌,未列全文。
  • 关卫东接着发出前文提到的那条短信,得到“我确认,用生命担保”的回复。该文称,此事很多同修都知道,“手机屏幕上的文字就是事实”。
  • 7月9日,关卫东认罪。

这一周至少有三处反常。

其一,两年没有认罪,最后一周却是每天十八个多小时的连轴劝说,一直持续到陪审团开始筛选之后:推动者要的不只是认罪,而是“在完整庭审之前认罪”。开庭在即,可以解释“急”,却解释不了为什么不让关卫东自己权衡、自己决定。其中是否牵扯更多人的利益,有人想迫使其认罪,好让法院停止继续追溯,迅速结案。

其二,内部支持认罪的一方长期对内说二人没有故意犯罪,却全力推动他们承认犯罪。为避开庭审风险而认罪,在常人诉讼中不算罕见;但推动者也是修炼人,这样的认罪,正是《暗流涌动》所说的“没罪认罪”(见第四节其一)。

其三,如果认罪真是律师权衡后的理性选择,本可以用法律理由说服当事人,最后却要搬出“师父同意”,再以性命作保——这至少说明,单凭法律理由,关卫东并没有被说服,他一直追问到签字前夕。

这些反常本身不证明任何人另有隐情,却引出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法律理由说服不了他,为什么还非要他赶在开庭前认罪,以至不惜搬出“师父同意”?

四、“师父同意”站得住吗?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拿出可以核实的“师父同意”来源——劝说时没有,认罪后也没有;有学员追查来源,主张认罪的人无人出来承担责任。

相反,有四方面情况使“师父同意”这一说法难以成立:

其一,内容与法相悖。

既然推动者自己对内也说二人并无犯罪故意,这里的“牺牲”就只能是《暗流涌动》所说的:“你虽然没罪,但是你要做出‘自我牺牲’,‘认罪’。”我们修的是真善忍。该文发问:师父怎么可能教弟子用“不真”的行为来维护“真善忍”?又指出:“一个大法弟子在人世间的行为代表着大法的形象”,“没罪认罪,这本身就是在给大法抹黑”。

其二,方式与法相悖。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师父会委托第三方转告弟子怎么做,还许诺照做就会“法中得到的更多”吗?老学员都记得国内转化班里的说法:“转化是为了替师父拔出钉在身上的钉子”,“转化是为了减轻师父替我们承受的痛苦”。这里比较的是说法的逻辑,而非劝说者其人:拿“为了师父”劝弟子放弃原则,这样的教训还少吗?正如该文所说:“捍卫法就是捍卫师父!在师父和法之间做选择,这种选项根本就不存在”。

其三,另两项说法,证人名单不符,事后没有着落。

证人名单上根本没有师父,“师父出庭”之说并无依据(至于牵连师父,该文担心的恰恰是认罪之后的判决,见第七节);有同修事后问起特赦进展,媒体负责人的回答大意是:“大赦?哪有那么容易!谁给他去做?律师都不知道怎么做。”该文据此认为,特赦许诺纯属为了促使当事人签字。

其四,同样的说法在黎文洪案中也出现过,却被所指之人断然否认。

黎文洪的法律支援团队中不止一位成员表示,他们最后支持黎文洪认罪,是因为有人“托人上山问了师父”,师父带话让洪认罪;同修打电话追问时,被指托人问师父的那位同修却说,这纯粹是别人胡说八道,此通话有两位同修佐证。

综上,“师父同意认罪”既无任何可核实的来源,内容与方式又都与法相悖,同期促其认罪的其他说法也或被否定、或无着落;这样一句话被用来推动一项重大的法律决定,称之为“借师父之名”,有充分依据。

五、Kevin 杨在这条链上是什么角色?

  • 王绍久把Kevin杨列为“用生命保证”的三人之一;
  • 关卫东在短信中称 Kevin 杨为“大杨”,点名要 Kevin 杨确认;
  • 关卫东写明:消息不实 Kevin 杨也“逃脱不了罪责”;

劝说链上的人,Kevin 可以是组织者、施压者、传话者。由上述三点看,Kevin的名字至少起了信用背书的作用,而且在关卫东心中分量很重;

一是:职位

被列为担保人的三人,一位实际管理加拿大佛学会,一位是佛学会方面的负责人,一位是加拿大新唐人负责人王绍久本人——这份担保带上的不只是个人信誉,还有协调层和媒体的分量。

二是:熟识

关卫东来自加拿大;他以“大杨”相称,看得出二人相识;同时去关卫东家的,又是同样来自加拿大的王绍久。一种合理的推断是:在关卫东眼里,这个名字兼有熟人与协调人的分量,所以被用来打消他最后的疑问。

这些人是各自行动,还是相互配合?

就劝说这一面,材料指向配合:劝说由个别负责人安排;

多人一周内轮番上门、从早到晚不断,本身就需要事先协调;

王绍久把三人的担保一并提出,可见这份担保是以“几个人共同的立场”出现的;认罪之后,主张认罪的人又对外统一了口径,称认罪是当事人个人的选择,与佛学会、媒体管理层无关。

这是有组织有配合的密切劝说。他们背后是什么目的,又或者“共同掩盖什么”?值得去探究。

六、Kevin杨用生命担保,可能出于何种动机?

Kevin杨为什么要推动认罪?是不是担心调查扩大?

动机一:担心调查继续扩大,牵出对自己或他人不利的事。

《暗流涌动》认为,真正害怕开庭的,是暗中搜集材料、与检方里应外合的内部人员,因为庭审会让他们的所作所为曝光;赶在完整庭审前认罪,在时间上与此吻合。但该文所指的是媒体内部接触材料的人,没有把 Kevin 杨归入其中,也没有记载美国的关卫东案件,Kevin 杨与大纪元的财务、越南捐款团队或本案任何事实有关联。

动机二:保护机构或他人。

《暗流涌动》指称,媒体管理层早在案件初期,就在个别负责人授意下与检方做了交易:无条件接受检方对两人的指控,协助促成两人认罪,可以接受一定罚款,以换取媒体(高层)不被起诉。

这一说法,连同认罪后的统一口径(见第五节),都与“以个人认罪换取机构安全”相符。Kevin 杨实际管理加拿大佛学会,与同被列为担保人的那位佛学会方面负责人同属一个协调体系;若整场劝说确有此考虑,从职位来看,Kevin 杨有可能知情。

动机三:控制事情的走向和说法。

认罪之后,结果被包装成“与司法部达成的圆满和解”“律师争取到的最有利结局”;在美国各地,质疑认罪的同修被逐个找上门谈话、警告,甚至被威胁要在明慧上通报或开除出项目;加拿大的修炼环境也被《加拿大修炼环境》批评为“一言堂”,而 Kevin 杨正是加拿大佛学会背后实际管事的人。推动认罪的一方事后有控制说法和舆论的倾向。

动机四:出于怕心、或真心认为认罪更稳妥。

《暗流涌动》说,相当一部分认罪诱导者“虽然不是特务,但出于自保和怕心”,接受了“一上庭就完蛋”的说法;也有人把依法申辩想象成“与美国政府对立”,把妥协包装成“务实”“理性”“顾全大局”,把“听话”“服从”“不要制造波动”当成正确选择。

这对许多参与者都可能成立,对 Kevin 杨亦然,只是没有关于他个人想法的记载。若 Kevin 杨真心认为认罪更稳妥,就更应以法律理由说服关卫东,而不必借师父之名、以性命作保(见第三节)。

七、关卫东是不是在替人“背锅”?

关卫东本人:本案争议的核心,是他是否“主观明知”,辩方认为检方在这一点上证据不足;

据《暗流涌动》:媒体内部有人翻查公司邮件,把关卫东赞扬越南捐款团队的一段内部对话(其中有“我想师父知道会很高兴”一句)经公司律师转交检方,用来做实他的“主观明知”;

在检方指控的案发期间,媒体另有一位财务副总裁于2022年3月到任,该文问:若真有巨额非法资金流入,这位副总裁为何不知、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案件初期,川普政府曾主动表示可以给予涉案人员特赦,却被当时的媒体高层拒绝(见于关卫东本人的公开信);最后一周,劝说者反倒以争取特赦为由劝他认罪。

一旦认罪,便不再开庭质证,其他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也就无从在法庭上摊开。认罪之后,主张认罪的人又以统一口径把认罪说成“当事人个人的选择”(见第五节):劝说时说是师父的意思,出了结果又说是本人的选择,责任就只在关卫东一个人身上。佛学会与媒体管理层在说法上与认罪切割开来。

代价落在关、黎二人身上,所要保全的却未必保全。二人一直以为,自我牺牲能换得大纪元免于罚款乃至破产倒闭;

《暗流涌动》称之为“一厢情愿”,并指出,认罪没有真正保住媒体:在黎文洪案中,7月20日生效的ECF 212没收令不仅授权政府追缴6,700万美元、查封大纪元曾经使用的两个账户,还赋予政府追缴可替代资产的权利(ECF 212为法院文件,可公开查阅)。该文更担心,一旦形成不可逆转的判决,罪名可能被进一步引向师父;果真如此,连保护师父这个理由也站不住。讲真相时,面对“当事人是自己认罪的……有冤你诉呀?”的反问,仅凭一句泛泛的“这是中共陷害”,也已很难有力自辩。

八、Kevin 杨等人假借师父之名的担保,是否影响了司法的公正?

司法公正有一个起码的前提:被告作出认罪这样的重大决定,应当基于真实的信息,出于自己的意愿,并以律师的专业意见为依据。

认罪是否自愿,法庭自有程序确认,我们无权、也无从替法庭下结论;我们能做的,是看清律师意见以外,还有哪些因素混进了这个决定:

第三节所述的“师父同意”、三人的“用生命保证”、“师父出庭”之说、特赦许诺,以及一群提出要代他与律师商谈认罪协议的人。

这些因素起了多大作用?黎文洪案提供了一个直接例证:至少对其支援团队而言,正是“师父带话”改变了他们的立场(见第四节其四)。关卫东案则要谨慎看待:他反复追问,点名要“大杨”一并确认,收到“我确认,用生命担保”之后签了字;由此可以推断,他把这句话当作签字的依据之一,“师父同意”至少是促成他认罪的重要因素;但同一周还有特赦许诺和“师父出庭”之说,不能断定它是唯一原因。无论它占多大分量,这些法律以外的因素混入认罪决定,至少带来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决定的信息基础被扭曲了。

认罪本该权衡证据、风险和后果;“师父同意”一出,问题就从“该不该认”变成了“听不听师父的”——对一名大法弟子来说,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用《暗流涌动》的话说:“所谓不得已而认罪的解释不是基于法律事实,而是经不起事实和法理推敲的主观叙事。”

第二,谁在代表他的利益,成了问题。

要代他商谈的人并非他的律师,而据该文,媒体管理层早在案件初期就与检方做了交易。这样的安排本身就难以让人放心。

第三,法庭查明事实的机会也随认罪一并失去。

“主观明知”这一核心争议,本应经过证据对质、证人交叉询问和陪审团判断;而在该文看来,认罪“其客观后果,就是帮助检方绕开了最需要经受检验的部分,并把原本存在重大争议的‘主观明知’问题锁进了认罪结果之中”。

回到 Kevin 杨身上,若他确实为“师父同意”作过保,那就是把一个无法核实、以师父权威包装的说法,送进了一名刑事被告的法律决定之中。如果 Kevin 杨没有作保,那就是别人借 Kevin 杨的名字做了同样的事(除非该文这段记载本身有出入,这也有待 Kevin 杨本人及王绍久等当事人澄清);Kevin 杨若知情却至今未作澄清,这一影响便一直得不到纠正。无论哪一种,都不只是同修之间的私事。

九、Kevin 杨等人,需要回答什么

这件事里,加拿大的痕迹格外明显:当事人来自加拿大,转述“师父同意”的是加拿大新唐人负责人,被列为担保人的有 Kevin 杨,此前参与传播“五点消息”的也有 Kevin 杨。仅凭这些,推不出任何人与案件本身有关联;但在一桩美国刑事案件的认罪关头出现这样的加拿大线索,这本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加拿大的大纪元分部,是否有卷入到美国的洗钱案中,是否有人急切地迫使关卫东认罪,早日结案,来阻止更多证人的浮出水面和美国司法部更深的取证?

佛学会本身的问题也必须摆上桌面。若如开头所述,加拿大佛学会对 Kevin 杨的要求一概照办,佛学会就少了内部核实和纠错的一环:Kevin 杨若为“师父同意”作过保,内部也很难有人追问来源;一旦出了问题,责任两头落空——佛学会说自己只是照办,同修又无从问起。这与《加拿大修炼环境》对“一言堂”的批评相吻合。《暗流涌动》说:“迷信权威这本身就是修炼人要去的执着心”;一个协调机构若对一人一概照办,就容易把这种执着变成习惯。

因此,同修有理由追问:

  • Kevin 杨为什么敢用生命担保,劝说别人签字认罪?Kevin 杨与关卫东、大纪元管理层及其法律团队是什么关系?是不是 Kevin 杨担心调查会扩大到那些国际款项——Kevin 杨打着自称奉师父之命的名义号召募捐的款项,以及在涉及加拿大媒体基金(CMF)超过7,200万加元资助的问题上做假账、欺骗加拿大政府?
  • 王绍久是以私人朋友,还是以加拿大新唐人负责人的身份劝说关卫东?“师父同意关认罪”从何得来?加拿大新唐人是否知情?
  • Kevin 杨在关卫东案件中担任什么职务、以什么名分参与决策?若 Kevin 杨的决定出了问题,同修该向谁追问?内部有没有人能提出异议?Kevin 杨若作担保,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师父还是代表加拿大佛学会?其他负责人是否知情、是否授权?“五点消息”之后,有没有为核实“师父的话”的真伪立下任何规矩?

这些问题并不难回答:公开那几天的完整短信记录和发信人身份,讲清“师父同意”最初出自谁口、经过了谁,再由三方各自说明。如此,上文的大多数疑问,要么可以排除,要么必须正视。

结语:多问一句“从哪里来”,就是在维护法

回到开头的问题。举证的责任在传话的人,而这份举证至今未见。“师父同意认罪”是在传达师父的意思吗?就现有材料看,不是:一句既无可核实来源、又与法相悖的话,被拿来推动一项重大的法律决定——这是借师父之名。

师父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回答学员提问时讲过:

“弟子:有个别辅导人员不符合大法要求,有的学员要求更换,该如何对待?

师:如果这个人破坏法,那是一定要更换的。就是不更换他,我想学员谁也不会再和他在一起了,那自然他也就不是了。”

《暗流涌动》说,这是“整体修炼上的失败,不是单单几个协调人的问题”;大法的凝聚力,归根到底“不是靠协调的形式更不是靠某个协调人,而是靠每个大法弟子真正发自内心去维护法和救度众生”。

Kevin 杨等,有没有假借“师父同意认罪”和“用生命保证”这回事?

关卫东在签字前写下的那句话——“如果不是真实的,你和大杨都逃脱不了罪责”——不应该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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