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韵艺术团违反劳动法被罚款并责令整改
2026年4月8日,纽约州劳工部发布《责令整改令》(第26-00035号),就神韵艺术团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处以民事罚款。据悉,法轮功已缴纳罚款。 《责令整改令》称,神韵艺术团、神韵艺术中心违反了纽约州劳动法,迄今为止尚未达成合规,应支付罚款4000美元。 一、民事罚款第186-7.2条 罚款$1,000.00。备注:未能在儿童演员雇佣关系终止后保存不少于六年的、本章及纽约州劳动法第 6 条第 195 节所要求的全部记录。 二、民事罚款第195.1条 罚款$750.00。备注:未能在雇佣之时向雇员提供载明其工资标准及雇主预先指定之固定发薪日的书面通知,或未能取得雇员对收到该通知的书面确认。 三、民事罚款第195.3条 $750.00。备注:未能在每次支付工资时向每名雇员提供载明工资总额、扣款及净额的对账单。 四、民事罚款第195.4条 罚款$750.00。备注:未能为每名雇员建立、 保存并留存载明工作时数、工资总额、扣款及净额的工资册。 五、民事罚款第661条Part 142-3.6 罚款$750.00。备注:未能保存并/或提供供检查之每名雇员的真实、准确记录,该记录应载明每日及每周工作时数、工资总额、扣款、所主张的各项扣抵额、净额, 以及每名雇员所需的其他一切记录)。 以上合计$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