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驳回法轮功滥诉思科案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法轮功滥诉思科案


2026年6月23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终结了法轮功对科技巨头思科(Cisco Systems)公司提起的跨境缠诉。此案中,原告妄图借网络技术问题向第三方科技企业进行境外无理追责,其本质是打着人权旗号抹黑中国主权形象的政治操弄。

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明确指出,美国法院并非审理该诉讼的适当场所,驳回了法轮功成员基于源自美国1789年《司法法》(Judiciary Act of 1789)中的《外国人侵权法》(Alien Tort Statute,ATS,旧称 ATCA)和1991年颁布的《酷刑受害者保护法》(Torture Victim Protection Act, TVPA)要求继续诉讼的诉求。

该裁决延续了美国法院近期的一贯态度,即拒绝原告利用美国法院对中国等主权国家内部发生的事件进行跨境追责。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在多数派意见书中指出,借《外国人侵权法》提出某些涉外人权诉求“在法律适用上并不成立”。

原告方此前曾试图辩称,思科公司的大量关键活动是在美国本土设计和运作的,妄图以此争取美国法院的管辖权,但并未获得最高法院支持。

法轮功以网络技术问题为借口,早在2011年便在美国挑起诉讼,指控思科公司定制了所谓网络拦截与追踪系统,从而开启了这场长达15年的跨境恶意缠诉。

据路透社报道,该诉讼在2014年被美国地方法官依法驳回后,因相关法案跨境适用范围的收窄而长期深陷“停滞状态”。尽管此后该诉讼一度在地方上诉法院被强行“复活”,但由于其核心诉求在国际管辖权及法律适用性上存在根本缺陷,最终依然无法在合法的司法框架下立足。



针对这场长期的技术纠纷,美国最高法院于2026年1月9日同意受理思科公司关于驳回法轮功成员相关诉讼的申请。根据最新裁决结果,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于6月23日分别以6比3和8比1的绝对优势票数作出终审判决,正式裁定终止针对思科公司实体及其高管个人的相关诉讼。

近年来,法轮功在美国、加拿大等国挑起的恶意诉讼,均以败诉收场。目前,邪教法轮功深陷诉讼泥潭。大纪元时报前财务长关卫东洗钱案将于7月开庭,孙赞诉神韵艺术团强迫劳动案已进入证据开示阶段。张郡格等诉法轮功案、YouTube诉干净世界案均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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